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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开 大 学 文 件 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将《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南开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 一、基本要求 推荐免试生工作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要求推荐标准严格、明确,推荐程序高度透明。要以学生成绩为基础,择优推荐学习能力、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研究能力的学生。二、推荐免试生的标准 (一)基本标准1.德、智、体全面发展。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大学生守则(凡受过处分的学生,不具备推荐资格)。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A、B、C)平均学分绩一般应在80分以上(平均学分绩以历年校公共必修课、院系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为基数计算),不允许有重修课程。 4.能较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文科学生要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理工科学生要有较强的实验技术和思维能力。 (二)优先标准 1.获得国家级专业类竞赛优胜奖(含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其它竞赛经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的学生可以直接获得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同等条件下(成绩排名相差10名以内),以下情况优先推荐: (1)获得市级专业竞赛优胜奖及市级以上(含市级)学习竞赛优胜奖的学生; (2)对本专业某一专题研究有特殊才能并有初步成果者; (3)优秀生、特长生; (4)修双学位的学生(已取得60学分以上)。 (三)院(系)细则 各个院(系)可根据自身特点,以学校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为基础制定本院(系)的推荐标准。 三、工作程序 1.各院(系)设5一7人(包括党政领导和教师)的推荐审核小组,由主管教学的领导任组长。2.各院(系)进行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动员。将学校的《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本院系推荐细则以及学生三年的学分积排名在全院范围内公布。 3.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成绩、研究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有条件的院系可公开组织考核,考核办法要在推荐细则中详细规定。 4.公示本院系推荐领导小组确认的推荐免试生名单,并组织被推荐的学生填写《南开大学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书》。 5.院系将推荐名单、本院系推荐细则、《南开大学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推荐书》、学生成绩单、学分绩和专业排名报教务处。成绩单应包括学生三年全部成绩并用《教学教务成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6.教务处汇总资料并进行初审。 7.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全校评审。 8.在全校范围公示推荐免试生名单。 9.将全校推荐免试生名单报天津市考试院并组织学生履行相应手续。 四、其它 1.推荐免试为研究生、保留学籍从事学生工作的优秀学生干部学生要符合上述(一)的基本要求,学习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不分班)的前50%。其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关于200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南发字〔2001〕63号)执行。2.推荐到其他院校学生的推荐要求和办法与校内学生相同。校内与校外名额不能互用。 3.向校外推荐的学生,如未被录取,推荐名额退回学校,并不能再参加校内推荐。向校内推荐的学生,《推荐书》需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同意并签字盖章有效。 4.院(系)审核小组有权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调整本单位内各专业的推荐名额。 5.未经规定手续自行联系为免试研究生者,学校一律不予办理推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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